关于省外设点校园招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公告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2023年省外设点校园招聘工作方案,现将资格复审相关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一)广州考点:2023年4月6日——4月7日
(二)长沙考点:2023年4月9日——4月10日
(三)长春考点:2023年4月12日——4月13日
二、资格复审地点
(一)广州考点:广州丽柏酒店百合厅,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横街28号。
(二)长沙考点:长沙福盛源大酒店橘洲厅,地址:岳麓区丰顺路与黄鹤路交汇处(阳光一百国际新城北端)。
(三)长春考点:长春海航紫荆酒店中环厅,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688号。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按照公告要求,备齐报名表、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应聘材料由本人到所报考点参加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才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一)预评分
1.招考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结合岗位特点,通过查阅资料、面谈或专业测试(限体育学科岗位)等办法进行预评分。评分标准为: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等占60%;职位所需其他条件(如在校及实习表现、获奖情况、科研创新成果等其他综合素质表现)占40%。按6:4的比例计入预评分。
2.各学科岗位从预评分达到6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报考者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5倍,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
(二)考生提供的纸质材料应按以下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料(材料清单详见一号公告附件3),其中原件供复审人员验证,交留复印件。
1.基本材料:报名表(彩色打印,附照片、收原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需有院系或教务处公章)、获奖证书及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资格复审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前置学历学位(如本科学历和对应学历的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需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的,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一号公告附件4)。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就本人学历学位认证提交承诺书并接受资格复审;未毕业的,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三)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资格复审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复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3.资格复审合格入围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美兰区政府门户网站及招聘点网站发布,接受社会监督。
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请密切关注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海口市美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