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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居招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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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居居民服务中心招聘公告(第4号)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居居民服务中心招聘公告

(4号)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居居民服务中心招聘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居居民服务中心招聘公告(第1号)》要求,现将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事宜

由第三方招聘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加茂镇南茂居居民服务中心指定的另外一家综合医疗机构进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入围体检的考生保持报名时登记的电话及短信功能畅通,以免错过相关通知信息,如考生自身因素导致错过体检时间,视为自动放弃。

    为了确保体检结果的真实性和体检结果的准确,体检前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天不准饮酒,进食补品及大鱼大肉,要清淡饮食;

2、体检前一晚8时后尽量不加餐,晚11时前休息;

3、要空腹抽血,体检当天不能吃早餐。

三、公示时间

2024929-103日,如有问题,请及时反映(0898-83661250)。

请在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拨打电话。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居居民服务中心招聘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x

 

 202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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