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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所协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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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所协理员的公告(第1号)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

公开招聘司法所协理员的公告

(第1号)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的通知》《海南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夯实我县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加快推进自由贸易港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司法所协理员20名,详见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德优良,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为民服务意识;    

3. 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应变能力强,自律性强;

4. 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敬业踏实的工作作风、细致耐心的处事态度、诚实正直的良好品性、互助协作的团队意识;

5.身体健康,视力、听力良好,能适应基层一线工作;

6. 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 具有保亭县户籍;

2.具有政法、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经验3年以上的,大专学历可不限专业,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

3. 年龄符合岗位要求,性别不限;

4.同等分数下持有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持有初级以上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的、持有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资格证的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或者解聘的;

5.曾因违反司法行政机关管理规定被辞退的;

6.不适合从事协理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7.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8.其他说明:本次招聘人员食宿自理。

 

三、薪资待遇

1.工资标准为5176.05/月(含单位及个人社保、住房公积金代扣代缴部分)+4-10月高温补贴300/人)。

四、招聘方案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本次招录报名公告通过全国招考平台(zk.zegongyi.com)同步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一)发布公告

通过本次招录报名公告通过全国招考平台(zk.zegongyi.com)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4624 日上午8:00分至2024628日下午17:30分,逾期不再受理。

3.报名网址: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6667

4.报名要求:

1)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

① 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

② 毕业证书;

③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my.chsi.com.cn/archive/index.jsp下载打印,须在有效期内,带二维码标识);

④ 其他证书(如有);

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

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

2)报名时提交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否则一律作淘汰处理;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4)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5)如个别岗位报名人数较少,招聘小组可调整各岗位招考条件或数量;

(6)报名服务电话:0898-83661250(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11)投诉监督电话:0898-83668549(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小组依据公告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四)考试

本次招聘报考的考生采用笔试+面试方式进行考试。

考试时间和地点:待通知。

1.笔试。开考比例须达到1:2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视情况延期报名或者另行安排。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范围为公共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各岗位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考生须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

考生面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人员根据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统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不体检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同时根据招聘岗位缺额,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及录用

对拟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讨论决定拟招聘人选后进行录用。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员工须配合单位进行岗位调整。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进行辞退。

(七)人员退出机制

1)存在违法行为;

2)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人员终止条件。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件1《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招聘岗位表》

 

 

                          2024623

附件: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招聘岗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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