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兰洋镇蓝洋居居民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儋州市兰洋镇蓝洋居居民服务中心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蓝洋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其中会计岗1名,综合事务岗3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劳动纪律,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2.愿意服从居党组织和领导的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积极,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3.无不良嗜好(酗酒、吸毒、纹身等),且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要求:①会计岗:22周岁至40周岁(含22和40周岁,时间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7年及以上财务工作经验可放宽至42周岁;②综合事务岗:22周岁至35周岁(含22和35周岁,时间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5年及以上公共服务经验可放宽至37周岁;
3.证书及工作经验要求:①会计岗:要求有初级会计证及以上证书及3年以上会计本职工作经验;②综合事务岗: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4.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被开除学籍、开除党(团)籍或者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的;
4.曾因违反政府相关规定被解聘的;
5.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的;
6.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和纹身的;
7.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现在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如果要报考,请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薪资待遇
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省、市、居有关规定执行,单位不提供住宿。
五、招聘方法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等招聘流程由第三方招聘单位负责。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招聘全程通过悦聘网(www.zegongyi.com)公示,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
(一)发布公告
通过悦聘网、“海南悦聘就业服务”微信公众号和蓝洋居公告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只接受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11月5日上午12:00至11月10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受理,如报名人数较少,如未达到开考比例,视情况延期报名或者另行安排。
3.报名网址: 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
4.报名要求:
(1)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并上传报名要求的材料;
(2)报名时需另附以下材料的原版扫描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在一张A4纸上)、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如有)及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版,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3)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4)联系电话:0898-86331250;
(5)投诉监督电话:13976295795。
(三)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考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悦聘网公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科目,单科分值均为 100分,笔试和面试所占综合得分比值分别为40%及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考试综合成绩以两个科目综合得分高低排名为最终名次。如考核方式发生改变,将提前告知。
1.笔试
考试形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2.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考岗位数,按1:3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实际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方式:以公告通知为准;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60%。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资格复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进入面试的人选需进行资格复审,若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及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分数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入围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公布面试名单时公布。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
②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填报不全或材料提供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虚假填报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聘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有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印件,退还原件。
凡报名材料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应聘人员入围面试资格,因此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
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考生自行前往到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 1:1 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取笔试高分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报考人员应符合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人员,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2.在笔试、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并配合检测体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①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报考人员;②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报考人员;③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报考人员;④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报考人员;⑤考试当天“海南省健康一码通”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或体温≥37.3℃的报考人员。
4.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佩戴口罩(自备),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5.报考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确认身份、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6.因疫情影响招考时间,届时另行通知。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居招聘领导小组牵头全程监督。
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委和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八、特别说明
(一)招聘方向应聘人员收取的个人材料仅用于材料审核,不作为其他用途;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若因通讯网络不畅造成联系不上应聘者,视为应聘者自愿放弃;
(三)招聘方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本次招聘工作全权委托给第三方机构,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组织并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