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美兰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一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公告
根据《海口市美兰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一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报名及资格审查工作已完成,现将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
海口市美兰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一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共有442人报名,通过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为432人,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已在报名系统提示,请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登录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准考证打印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10月26日 8:00至2022年10月30日 9:30
(二)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4209
(三)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 登陆考试服务系统点击打印准考证,选中笔试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码+密码”点击打印准考证(彩色打印),逾期自误。
(四)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考点进场考试和答辩,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正在补办或身份证丢失者,需提供有照片的本人社保卡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带身份证照片)。
(五)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相关信息,如因报名系统导致信息有误,请及时联系招聘工作小组:0898-32696800。
三、考试相关事项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包括笔试和答辩两个部分,笔试成绩和答辩成绩按6:4计考试成绩。
(一)笔试
采取闭卷的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要求参加应试的教师依据“课程标准”,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课题和要求,结合自身的教学实践和学生的实际情况,整合课程资源,寻找最佳教学方案,写成1课时的教案。
1.笔试时间:2022年10月29日上午9:00-11:00
2.笔试地点:具体考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参加笔试的考生请于笔试时间提前半小时(8:30)进场参加考试,开考30分钟后(9:30)禁止考生进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参加笔试考生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考点进场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正在补办或身份证丢失者,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带身份证照片)。
5.考生要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备好考试必需用品用具,严格按照海口市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二)答辩
旨在进一步考评教师教育教学综合素养。答辩满分为100分。评委专家根据学科教学的特点和要求,提若干个问题。应试教师答辩要紧扣评委所提问题,结合教育理论、课程标准、教材内容、教案内容、教学实际回答评委的提问。
1.答辩时间:2022年10月30日 8:30开始。
2.答辩地点:详细考点见《准考证》。
3.考生进场时间:10月30日 8:00-8:30
4.答辩须知:
(1) 参加答辩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8:00-8:30)到达指定候考室参加答辩,超过8:30未到达指定候考室签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答辩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参加答辩人员必须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到候考室签到备考,两证缺一不可,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答辩。身份证过期正在补办或身份证丢失者,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带身份证照片)。
三、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灰码的考生应按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转绿码。健康码不为绿码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进入考点时,须佩戴口罩(自备),进入警戒线后严禁擅自摘除口罩(监考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须扫地点码、出示行程卡及持考前24小时内1次(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行程卡为绿色、体温低于37.3℃方可入场参加考试。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1.无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或本人社会保障卡),不能提供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和不按要求提供考前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的;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3.尚未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4.健康码为红码、黄码、灰码的考生;
5.考前7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市旅居史者,按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仍处于管控期内或是居家健康监测期未满的;
6.考前10天内有境外及香港特区、台湾地区旅居史的;
7.进场时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场所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觉嗅觉减退或丧失等可疑症状,经专家研判不可以参加考试的;
8.其他特殊情形经由专业医务人员评估判断为不可以参加考试的。
(三)考生须严格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规则,诚信考试,如7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市旅居史(根据全国疫情发展情况确定)和其他涉疫地区旅居史或10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必须如实报告,不得有瞒报、谎报等行为,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存在不能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否则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海口市美兰区教育局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