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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居居民服务中心招聘4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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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县加茂镇南茂居居民服务中心招聘4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居居民服务中心招聘4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保障南茂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完成,根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营农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属地化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保府办(201744号)文件精神,结合南茂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本次招聘委托第三方机构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南茂居居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其中综治信访维稳岗1名,综合事务岗3名。

二、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心居民服务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电脑办公。

3.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不良嗜好。

4. 保亭县加茂镇户籍或加茂镇常住人员(家庭长期居住在加茂镇辖区内),熟悉南茂居基本情况。

(二)岗位要求

1. 综治信访维稳岗

1)具有综治信访维稳工作经验,熟悉南茂居基本情况;

2) 男女不限,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起),本人及父母是加茂派出所户籍常住人口,并且家庭长期居住在南茂居辖区内的加茂派出所出生落户的南茂子弟优先。

2.综合事务岗。

1) 熟悉南茂居基本情况;

2) 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以公告发布之日起),男女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优先,本人及父母是加茂派出所户籍常住人口,并且家庭长期居住在南茂居辖区内的加茂派出所出生落户的南茂子弟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被开除学籍、开除党(团)籍或者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的;

4.曾因违反政府相关规定被解聘的;

5.编造或传播有政治性问题言论的;

6.有涉及淫秽、色情、暴力和非法组织标志等文身的;

7.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人员有联系,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三、薪资待遇

    (一)待遇按保府办(201744号文件执行,工资标准按保府办(2017177号文件执行,同时按有关规定缴交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2800/月,试用期满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四、招聘方案和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等招聘流程由第三方招聘单位负责。

    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序进行,招聘全程通过悦聘网(www.zegongyi.com)公示,请报考人员保持关注。

(一)发布公告

    通过悦聘网、微信公众号和加茂镇公示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339002022371730,逾期不再受理,如未达到开考比例,视情况延期报名或者另行安排。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将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公布。

3.报名网址:http://zk.zegongyi.com/index.php/exam/?EXAMID=376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证书(应届生由学校出具证明材料);

    3)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及父母页),非加茂镇户籍考生须提供常住相关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本次公开招聘采用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应符合海南省及保亭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我县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自行安排好相关行程事宜;

    3)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考试资格、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5)资格不符、材料不全者谢绝报名;

    6)报名服务电话:0898-8366125018907689795;(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周六日休息);

    7)投诉监督电话:18689786897

(三)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考者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过悦聘网公示。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科目,单科分值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分别是40%60%,所有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考试综合成绩以两个科目综合得分高低排名为最终名次。如考核方式发生改变,将提前告知。

1.笔试

    笔试方式:闭卷,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资格复审和体检

    1.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综合成绩入围且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为拟聘用人选,由招聘小组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参加体检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 1:1 的比例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3.资格复审时应按报名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审后退还原件。

(六)录用

    对资格复审合格、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加茂镇南茂居签订劳动合同,负责工作安排和日常管理。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合同;不合格者进行辞退,缺岗重新招聘。

(七)人员退出机制

1.存在违法行为;

2.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人员终止条件。

五、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明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如需技术支持,请直接联系考试项目中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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